2019年7月29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應急管理部發布了《關于取消部分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的公告》(2019年第36號)(詳見附件),對消防水帶、噴水滅火產品等十三類消防產品(含部分火災報警產品)取消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一、堅決執行公告要求,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
取消部分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是貫徹落實《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》精神,進一步推動消防行業“放管服”,不斷優化營商環境,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所作出的重大決策。我中心及指定檢驗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體會此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,嚴格履行公告決定,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。
二、有關工作安排
1、自即日起,我中心不再受理消防水帶、噴水滅火產品、消防車、滅火劑、建筑耐火構件、泡沫滅火設備產品、消防裝備產品、火災防護產品、消防給水設備產品、氣體滅火設備產品、干粉滅火設備產品、消防防煙排煙設備產品、消防通信產品和部分火災報警產品(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產品、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產品、防火卷簾控制器產品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產品)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委托,統一注銷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,中止正在認證過程中的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。
2、各指定檢驗機構不再受理涉及上述產品的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委托,不再出具涉及上述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檢驗報告。對于尚未完成的強制性認證產品檢驗工作,相關檢驗機構應按照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主動聯系認證委托人,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協商解決,妥善處理。
3、為確保改革期間企業的合法權益及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,近日內,我中心將發布相關工作措施及通知。
4、各有關單位在改革期間遇到的具體問題,可通過在“消防產品網上認證業務系統”中留言、電話溝通等方式及時向我中心反映,相關部門將及時予以解釋、解決。
服務部門:評定中心認證業務處
服務電話:010-87276298、010-67283071、010-87279101